關于加拿大移民的十大訛傳,一定有你聽過的......
中國移民圈子里的訛傳太多了! 跟朋友聊天,經常聽到這樣的感慨。的確,由于語言、文化背景、思維方式的不同,更加上對于當地法律的不了解,初來加拿大,甚至很多來了很多年的中國移民,對加拿大都有很多誤解,而很多錯誤的認識最初都來自于以訛傳訛。偶有閑暇,便想到把那些幾乎人人都那么說,以至于人人都信以為真的最具誤導性的訛傳總結批判一番,目的是讓后來的朋友盡可能少受這樣的誤導。
十大訛傳之第一名:海外資產申報
關心海外資產申報問題的朋友其實關心的無外乎是兩個問題:
匯進加拿大的錢會不會被征稅?放心,加拿大沒有匯款稅。
移民以后在中國繼續還有收入會不會被征稅?加拿大是對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稅。
十大訛傳之第二名:新移民登陸兩年內匯進加拿大的錢稅務局不管,兩年以后再匯進錢可能會被當作收入征稅
加拿大是沒有匯款稅的。如果你今年的應納稅收入是0,那么你就算從你在北京中國銀行的帳戶向你在溫哥華皇家銀行的賬戶匯款1個億,你也1分錢稅不用繳。
在你是稅務意義上的加拿大居民的前提下,你認為,如果你今年在中國掙了(或者賺了)100萬元應納稅收入,但是你1分錢也沒匯進加拿大,你就不用向加拿大繳稅嗎?當然不是。如果你今年有100萬元應納稅收入,你就算1分錢匯款或轉帳都沒有,甚至這100萬元連你的銀行帳都沒進,還是別人打欠條欠著的,你今年都必須為這100萬向加拿大繳稅。
這就是匯款與應納稅收入及收入稅的關系。至于新移民在國外的錢必須在兩年之內轉進加拿大,這個說法更是純屬無稽。
十大訛傳之第三名: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報稅
這個訛傳的危害是可以用金錢來計量的。
我曾經掰著手指頭把身邊熟悉的朋友白交給加拿大稅務局的,而依法并不應該交的稅款粗略加了一下,那已經是一個7位數。這不僅讓我倒吸一口冷氣:這些年來,我們的空中飛人們誤交給加拿大稅務局的稅有多少啊?
但是,至于是否屬于加拿大居民,應該完全真實述說自己的情況,由CRI做出判斷。在加拿大,判斷自己是否屬于稅務居民是自己的事情,但如果故意隱瞞消息避稅,是會受到嚴重懲罰的。
十大訛傳之第四名: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
這可算得上是個大訛傳了。在加拿大稅務局的詞典里,其實根本就沒有“稅務居民”,也沒有“非稅務居民”,而只有“居民”與“非居民”。
在加拿大的稅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納稅義務取決于你的居住狀態,即你是居民還是非居民。如果你在加拿大居住,以加拿大為家,那么你就是稅務意義上的居民;如果你的家在另外一個國家,你只是持楓葉卡來加拿大探親度假,那么你就是稅務意義上的非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