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CRS
2017年1月1日開始,所有內地客戶到香港買保險、股票、基金等金融產品,甚至香港開戶,必須申報稅務情況,否則不予通過!2015年10月1日起,中國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實行三證合一。針對個人的納稅情況,國家為每個人編制一個具有唯一性的稅號,這個稅號終身只有一個。個人稅號,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證號,今年,社會保障制度并軌后,每個人都會有一個社會保障號,也就是說將來每個人也會實行身份證號、個人稅號和社會保障號“三號合一”。
香港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CRS
與中國大陸一樣,香港屬于已經承諾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RS)國家或地區中的“第二批”,也就是說香港的金融機構將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CRS,2018年9月香港與其他相關CRS伙伴國進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第一次自動交換。(第一批國家的CRS實施時間比第二批早一年)。
香港作為國人海外資產轉移最受歡迎的目的地,CRS一旦實施,相信有不少高凈值人士的資產將被披露!
背景:
國家稅務總局10月14日發布,就《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截止到10月28日,詳見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http://hd.chinatax.gov.cn/hudong/noticedetail.do?noticeid=921021相關信息。備受矚目的境外賬戶披露以及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的具體辦法浮出水面。
“中國版CRS”公開征求意見稿的公布,意味著我國朝著這個目標邁出了實質性的一大步。因為,正如業內觀察人士所言:“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機構所掌握的賬戶信息,是國際稅務情報交換中的“七寸”。待“中國版CRS”正式落地,擁有各種海外賬戶的跨境富人的金融資產也將迎來“裸奔”時代。
CRS是什么?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報準則”。2014年,經合組織(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標準》,旨在打擊跨境逃稅,標準中即包含“共同申報準則”(C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