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內地人才申請技術移居香港
截至2015年7月,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或回港就業計劃,這三項香港吸引人才的措施已有超過12萬份來自中國內地的申請成功獲批準赴港。
▲12萬人才紛紛赴港
數據顯示,2006年6月推出的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截至2015年7月,已有超過3200位申請人獲分配名額,其中約有八成來自內地。尤其在2014年,超過350份申請獲分配名額,與前年比較約有12%的升幅,主要行業分布為“金融及會計服務”和“資訊科技及電訊”。
更早(2003年7月)推出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至今已有超過79000份申請獲得批準。在2014年,超過9000份申請獲批,與2013年比較約有16%的升幅;當中涉及的行業主要為“學術研究及教育”、“藝術及文化”和“金融服務”。
而旨在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或回港就業的計劃于2008年5月推出,也適用于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至今已有超過46000份申請獲得批準,超過九成來自內地。在2014年,超過10000份申請獲批,與2013年比較有近20%的升幅。
▲兩大入境計劃放寬了逗留限期
越來越多人才向往香港,除了因為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會,擁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與更多的就業機會之外,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和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現在都放寬了逗留期限。
根據早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于2015年1月宣布的《施政報告》,為應付人口老化、勞動人口減少及出生率下降所帶來的人口挑戰,政府將更積極招攬外來人才。其中包括放寬“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逗留期限,從今年的5月4日開始實施。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前是“1+2+2+3”年的模式,即第一次申請獲批準可逗留1年,到期再申請獲批準可逗留2年,第三次申請獲批準可再逗留2年,第四次申請獲批準可逗留3年?,F在這種模式改為“2+3+3”年,申請次數減少一次,前兩次申請所獲逗留時間也更長。同時,針對符合資格的頂尖人才,逗留期限模式則為“2+6”年,逗留期結束后方可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通過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申請人除了享受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逗留期限放寬模式外,成就計分制的優秀人才入境時可獲準在香港逗留8年;綜合計分制下具備出眾學歷及國際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額外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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